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18]58号
关于2018年第二届“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
承办方申请选派技术人员与设备支援的程序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跆拳道事业的发展,协会面向全市招募“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以下简称“联赛”)及相关活动的承办者,同时服务于团体会员单位,为申请承办“联赛”的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补充场地设备不足的支援。
一、组织机构负责人员名单
(一)裁判委员会负责选派裁判员(包括场地、编排、检录裁判),责任人李海军;
(二)协会竞赛部负责编排计分器的管理并跟踪使用,责任人陈佳琪;
(三)协会办公室负责场地比赛用垫子的管理并跟踪使用,责任人华翠莲。
二、申请内容
(一)技术支持
1、裁判员(当要求选派时间与协会工作相冲突,以协会工作为先)。
2、编排打分器(只限于协会注册裁判员使用)。
(二)设备支援
比赛用垫子(承办方自身垫子不足的情况下给予借用)。
(三)其它易耗品自备。
三、申请程序
(一)提前于比赛前至少30天,按照本年度3月29日发布的《关于承办2018年“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的通知》,填写承办意向书、比赛方案、报名表和获奖名单,加盖公章后递交协会竞赛部负责人陈佳琪。
(二)报名表和获奖名单的递交如有困难,可以适当延期。
(三)协会有关领导人审批以上文件后传送给各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人执行任务。
(四)各部门负责人须跟踪赛事。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赛场安保工作、请专职医生驻场。
(二)承办方如实和主办方进行沟通,按照标准配置安排人员。
(三)仪器、设备使用损坏、遗落由于承办方的责任,由承办方赔偿;由于组织机构责任人的过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仪器、设备的运输费用由承办方支付。
(五)裁判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费用,由承办方按照协会的规定支付。
(六)赛后递交活动宣传资料、秩序册、成绩册各一份。
以上通知即日起实行。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