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17]33号
关于组队参加2018年长三角地区
青少年跆拳道友谊赛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有关单位:
2018年长三角地区青少年跆拳道友谊赛将于2018年1月5—7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体育馆举行,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见附件1、附件2。
为了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跆拳道联谊会的合作交流,为本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我市广大跆拳道爱好者提供比赛和交流的机会,经本协会研究,决定组队以“上海跆协队”为名参加该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8年1月5—7日。
二、比赛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体育馆。
三、“上海跆协队”人员组成
(一)领队:由本协会委派。
(二)教练员:由各参赛单位报名,经本协会同意后委派。
(三)运动员:由各参赛单位报名,经本协会选拔后选出最多30名运动员参赛。
(四)队医:由本协会委派。
(五)随队裁判:由本协会委派。
(六)馆长代表:由各参赛单位报名,经本协会同意后委派。
(七)工作人员:由本协会委派。
四、报名要求
(一)参赛单位
1、上海市跆拳道协会2017年度注册有效团体会员及所属个人会员和学员。
2、经本协会同意的有关单位及其人员。
3、本次比赛仅限上述参赛单位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各参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发布本通知,选拔参赛运动员。
2、各参赛单位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运动员180天内的心脑电图递交至本协会,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全体人员电子照片发送至协会竞赛专用邮箱:shtkdjingsai@sina.com。
3、本协会审核和汇总各参赛单位报名情况后正式组队,根据本次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统一制作报名表递交至组委会。
4、本协会对本次比赛参赛人员的名单具有最终决定权。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经费承担
各参赛单位的教练员、运动员、馆长等人员的参赛经费由其本人负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协会将参照“关于奖励全国性赛事组织者和补贴运动员车旅费的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奖励和补助。
(二)望各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参赛,欢迎家长等其他人员自行前往观摩比赛。
(三)各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如需咨询参赛事宜,请及时联系本协会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本协会秘书处办公室,陈佳琪、陈赟。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21-63671396。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补充通知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承诺书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17年12月14日